市医药领域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协作机制成员单位:
列入整治范围的单位工作人员,收取明显超过正常礼尚往来的礼品、礼金、购物卡、消费卡和有价证券等财物均应认定为违纪款物。根据全市医药领域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安排,为进一步规范违纪款物清退和管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列入整治工作范围的单位应建立违纪款物上缴登记和档案管理制度,对上缴的违纪款物应当出具凭证、建立台帐,并指定专人负责违纪款项清退的统计和上报工作。
二、市直有关单位工作人员进行违纪款项上缴的,存入贵港市廉洁账户,并妥善保存银行出具的存款凭条。
户名:中国共产党贵港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贵港城中支行
账号:45050175375600000447
三、各县(市、区)所辖列入整治范围单位的工作人员进行违纪款项上缴的,可存入贵港市廉洁账户或本地纪检监察机关指定的廉政专用账户。
贵港市医药领域腐败问题
集中整治工作协作机制(代章)
2023年9月11日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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