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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贵港)市场监管系统公布2023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桂在真打”行动第二批典型案件

2023-09-21 18:25     来源:贵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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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贵港市港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查处贵港市港北区某印刷厂印刷假冒专利产品“学冠”防近视书簿案

2023年6月6日,贵港市港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贵港市港北区某印刷厂进行执法检查发现,该厂涉嫌印刷假冒专利产品“学冠”防近视书簿。通过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检索平台查询当事人使用的产品专利号专利权无效。当事人印刷假冒专利“学冠”防近视书簿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八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属于假冒专利违法行为。贵港市港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六十八条的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消除假冒专利标识并予以公告,并处以一定数额的行政处罚。


2.贵港市覃塘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查处贵港市覃塘区黄练镇某食品经营部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案

2023年6月29日,贵港市覃塘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依法对贵港市覃塘区黄练镇某食品经营部进行监督检查发现,该食品经营部经营场所摆放着“佳吉客鸡汤小饼”、“猴头菇小饼干”等9种9批次共35.12kg食品均已超过保质期。当事人购进以上食品时未完全履行进货查验义务,无法提供所购进食品的进货票据和产品合格证明文件等材料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构成购进食品未履行进货查验义务的行为;当事人经营超过保质期食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项的规定,构成经营超过保质期食品的行为。贵港市覃塘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和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经营行为,并对当事人作出警告、没收涉案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及处以一定数额罚款的行政处罚。


3.贵港市港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查处贵港市港北区某农资经营部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国家标准的复合肥料案

2023年2月23日,贵港市港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中国检验认证集团广西有限公司对贵港市港北区某农资经营部经营的复合肥料进行质量监督抽检,经检验为不合格产品。当事人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国家标准的复合肥料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十三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属于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的复合肥料的违法行为。贵港市港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对当事人作出没收违法所得及处以一定数额罚款的行政处罚。


4.桂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查处桂平市某五金电器商场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案

2023年6月1日,根据举报线索,桂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依法对桂平市某五金电器商场进行检查发现,该电器商场摆卖和存放的19台风扇涉嫌假冒“双马”“双马电器”商标。当事人上述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商品的行为,属《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列举的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桂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对当事人作出没收扣押的19台侵权风扇及处以一定数额罚款的行政处罚。


5.平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查处平南县某电器商店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国家标准的家用燃气灶具和家用燃气快速热水器案

2023年1月13日,平南县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依法对平南县某电器商店的经营场所进行现场检查发现,在该经营场所的货架上摆放有待销售的5台家用燃气快速热水器未能按照家用燃气快速热水器国家标准(GB6932-2015)中5.2.2.8.1款所要求应随热水器配备标准的排烟管(含室内直管、弯头、过墙管、防倒风排烟罩)等部件。另有3台家用燃气灶具未能按照家用燃气灶具国家标准(GB16410-2007)中5.3.1.12款的要求每一个燃烧器设有熄火保护装置。当事人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国家标准的工业产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十三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平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当事人作出没收上述违法产品并处以一定数额罚款的行政处罚。


6.平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查处平南县某家电城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国家标准的家用燃气灶具案

2023年1月13日,平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依法对平南县某家电城的经营场所进行现场检查发现,在该经营场所的货架及仓库有待售的11台无熄火保护装置的家用燃气灶具。上述家用燃气灶具均无熄火保护装置,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家用燃气灶具》(GB16410-2007)中5.3.1.12款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家用燃气灶具》(GB16410-2020)中5.3.1.9款的规定。当事人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国家标准的家用燃气灶具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十三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平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当事人作出没收上述违法产品并处以一定数额罚款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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