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民政府并报市委:
为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查工作规定》,根据市委依法治市关于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部署,现将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1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措施和成效
(一)强化政治理论引领,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活动。今年以来,我局适时组织全体干部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广西视察期间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把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与做好市场监管各项业务工作有机结合。年内各党支部为党员干部讲党课共计17场,打卡党性(廉政)教育基地4处。
(二)加强统筹协调,落实好法治建设责任。
(1)认真整改关于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及法治政府建设实地督察反馈意见。结合部门职责,及时落实整改事项,2021年开展了党政主要负责人述法评议工作,严格执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2)线上线下组织干部参加法治学习教育培训。组织市场监管系统300多位干部积极参加第14期市场监管大讲坛以及法律知识竞赛等,促进执法人员熟悉适用市场监管领域法律法规。同时为解决市场监管队伍食品安全监管知识短板问题,在重庆大学举办了2021年市市场监管系统食品安全监管业务知识培训班。2021年我局荣获2016—2020年广西法治建设先进集体以及2016-2020年全区普法工作先进单位荣誉称号。
(三)立足市场职能,全方位落实新冠疫情防控工作措施,提高法治保障能力。
1.落实疫情防控工作。我局按照“外防输入、内防反弹”“人物同防”的工作要求,累计巡查检查农贸市场、商场超市、冷库食品生产经营者等7352家次,口口宣传防疫工作7352家次,发放、张贴宣传资料4000余份,微信公众号宣传野生动物保护信息4篇,未发现餐饮单位经营加工食用野生动物及其制品行为。
2.强化防疫药品和防护用品质量监管。截至目前,共检查药品经营企业1518家(次)、药品使用单位447家(次),立案查处86家,责令整改68家,罚没款金额54.29万元。年内共检查疾病预防控制机构6家、新冠疫苗接种点124家、大型临时接种点5家,未发现存在严重的质量问题。
(四)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提高行政效能。
1.持续推行“证照分离”改革,在优化营商环境上持续发力。我局对照改革清单,已取消广告发布登记许可事项;推行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由食品经营许可改为食品经营备案;减少药品经营许可申请材料和医疗器械、食品生产事项办事时限。2021年参与随机抽查检查的部门增至30个,梳理整合随机事项229项覆盖了21个部门共64项抽查事项。截至目前,全市共接收发起任务879次,抽查对象9076户(次),已完成检查并录入公示结果9076户(次)。
2.深入贯彻落实公平竞争审查。按照“谁制定、谁审查、谁清理”原则,对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规范性文件、其他政策措施,严格审查增量,持续清理存量。2021年我市共审查增量文件79份,其中,以政府名义出台的政策措施30件、部门文件49件(市本级以政府名义出台的政策措施19件、部门文件20件);清理存量文件19份(修订1份,废止18份)。
(五)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法治化。
我局重新调整了关于复杂重大等行政处罚案件由机关负责人集体讨论决定的事项及人员,确保行政决策合法化。年内对10起重大行政处罚案件出具了法制审核意见。目前我局有1名公职律师,聘请了3名律师担任我局法律顾问,年内主要参与局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决策、草拟、修改、审查合同及法制宣传教育共20多起。
(六)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抓好重点领域监管。
1.推进行政执法改革。目前我局下设直属机构:执法检查分局;辖二层机构:贵港市食品药品稽查支队。我局按要求初步草拟了相关的执法改革工作方案报送市委编办。并且我局将法治工作经费纳入财务预算,经费约8万,为法制宣传提供了保障。
2.强化食品药品监管,确保人民群众食品药品用械安全 。一是加强食品安全执法检查力度。共检查食品加工小作坊、农贸市场、餐饮等生产销售主体14928户次,组织监督抽检3023批次,其中不合格73批次,合格率97.58%。受理消费者投诉举报226件,组织开展食品生产经营者培训1950人次,查处案件总数333件,移送公安机关1件,罚款220.27万元,没收违法所得10.00万元,查扣货值金额35.64万元,查扣违法产品8.73吨,取缔无证经营2家。二是守护食品安全。落实假冒伪劣食品药品专项执法“雷霆行动”,查处案件182件,收缴假冒伪劣食品8980公斤,假冒伪劣食品案件罚没金额114.1万元,捣毁黑窝点1个,移送公安机关1起,公安机关立案6起。2021年我市食品评价性抽检总体合格率98.74%。三是守护“两品一械”安全。我局共立案查处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违法案件53起。办结一般程序案件共15起,货值金额11.23万元,没收金额1.51万元,罚款金额18.13万元。加强新冠病毒疫苗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监测,我市疫苗预防接种异常反应报告例数共346例,已针对疑似严重异常反应开展现场调查22次,共核查24例,其中核实严重不良事件报告20例,排除4例。
3.加强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及推进执法包容审慎监管。2021年全面组织完成了60名干部报名参加广西执法证考试工作。并制定了贵港市市场监管领域违法行为行政处罚“三张清单”,年内办理的行政处罚案件中,其中减轻处罚8件,从轻处罚30件,不予处罚1件。
(七)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我局重视消费维权调解工作,截至目前,共收到投诉2065件,举报1253件,咨询8047件,处置率100%。同时2021年采用电话调解的方式,调解消费纠纷50多起,涵盖了食品、美容美发等多种行业,提升了消费维权的便利性。
(八)强化执法监督。
持续推行执法三项制度,2021年通过贵港信用、门户网站等平台按期公示行政许可事项和行政处罚情况约9200多件。2021年对 90件行政处罚案件进行了审核,确保行政处罚案件的公平公正。
二、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综合执法能力需要进一步加强。主要体现在各层级执法队伍仍存在知识单一、专业人员不足的现象。迫切需要全面加强对市场监管人员的教育培训,引导树立新理念、掌握新知识、强化新技能,提升对市场主体的管理能力。
三、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一)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我局坚持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列入党组中心组学习内容,及时传达并学习市委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会议精神。
(二)抓好领导干部学法用法。2021年以来共组织我局领导干部参加网络学习、法律知识竞赛达到300多人次;同时坚持组织210多名干部参与学法用法考试,参考率和及格率均达100%。
(三)坚持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根据部门职责,制定普法责任清单,结合 “3.15”、 “食品安全宣传周”等活动之机,宣贯涉及市场监管法律1000多次,群众受宣传面达10000人次。另外我局为普及公众食品药品科学知识提供优质平台,创建完成了6个食品药品科普知识宣传基地。
四、2022年推进法治建设的工作计划
(一)牢牢守住安全底线。聚焦学校、集贸市场等重点场所,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防范重大市场安全风险,维护消费者生命健康。
(二)持续优化营商环境。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提升群众满意度,继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不断拓展“双随机、一公开”检查领域,提升监管效率。
(三)全面提高干部职工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组织行政执法人员开展宪法法律等培训,确保行政执法人员熟练掌握行政执法依据和流程,努力提升行政执法素养和水平。
特此报告。
贵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1月 11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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