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我市化妆品安全监管工作,保障公众化妆品消费使用安全,根据2020年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和全市化妆品安全监管工作要点,切实加强化妆品经营事中事后监管力度,我局组织的2020年化妆品经营监督抽检工作共75批次,根据《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2015年版)检验和判定,本次监督抽检中检出4批次产品不合格(见附件)。
针对本次监督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化妆品,贵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要求各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相关不合格化妆品经营单位进行依法查处。
特此公告。
附件:4批次不合格化妆品信息
贵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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