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我市化妆品安全监管工作,保障公众用妆安全,根据2024年广西壮族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化妆品安全监管工作要点,切实加强化妆品经营事中事后监管力度,2024年我局组织了131批次的化妆品抽样检验工作,根据《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2015年版)检验和判定,本次抽样检验中检出14批次产品不合格(详见附件2)。
针对本次抽样检验中发现的不合格化妆品,贵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督促各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相关不合格化妆品经营单位进行依法查处。
特此通报。
附件:1.2024年贵港市化妆品抽样检验结果信息汇总表(131批次)
2.14批次不合格化妆品信息汇总表
贵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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