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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决定信息(2025-47)

2025-11-10 18:25     来源:贵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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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行政相对人名称

违法行为种类

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企业法定代表人、投资人或负责人

处罚依据/处罚内容

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行政处罚机关

贵市监处罚〔2025〕47号

贵港市福顺木业有限公司

使用未经定期检验的锅炉、储气罐和叉车

91450804MABTXEJL4D

林频奇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八十四条第一项的规定,决定对当事人作如下处理:

处叁万贰仟元整罚款(¥32000.00),上缴国库。

2025年11月6日

贵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市场主体行政处罚决定书,同时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市场主体名下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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