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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决定信息(2024-49)

2024-12-24 17:25     来源:贵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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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行政相对人名称

违法行为种类

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注册号或身份证号)

企业法定代表人、投资人或负责人

处罚依据/处罚内容

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行政处罚机关

贵市监处罚〔2024〕49号

桂平庆伦药店(个人独资)

提供虚假材料骗取《药品经营许可证》

91450881MADEC5J97L

黄健清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二十三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的规定。作以下处理:

1.撤销《药品经营许可证》(许可证编号:桂DB775b08823),十年内不受理当事人《药品经营许可证》的申请;

2.罚款50000.00元,上缴国库。

2024年12月20日

贵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市场主体行政处罚决定书,同时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市场主体名下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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