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强制措施 相对人 |
行政强制措施种类 |
采取行政强制 措施物品 |
行政强制措施依据 |
作出强制措施机关名称 |
作出强制措施日期 |
执法文书文号 |
老百姓大药房连锁(广西)有限公司贵港桥圩第二人民医院店经营劣药小柴胡颗粒案 |
扣押 |
“小柴胡颗粒”(生产批号:230106)2盒 |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一百条第二款“对有证据证明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药品及其有关材料,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可以查封、扣押,并在七日内作出行政处理决定;药品需要检验的,应当自检验报告书发出之日起十五日内作出行政处理决定”的规定。 |
贵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2024年08月08日 |
《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书》(贵市监强制﹝2024﹞9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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