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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决定信息(2024年-38)

2024-11-11 18:30     来源:贵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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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行政相对人名称

违法行为种类


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注册号或身份证号)

企业法定代表人、投资人或负责人

处罚依据/处罚内容


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行政处罚机关


贵市监处罚〔2024〕38号


贵港市港北区康利奶茶店

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制售食品

92450802MACQEP9209

莫昭敏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作以下处理:

1.责令改正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制售食品的行为;

2.没收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重瓣红玫瑰花酱”共2袋;

3.罚款人民币3000.00元,上缴国库。


2024年11月7日

贵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市场主体行政处罚决定书,同时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市场主体名下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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