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违法行为种类 |
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注册号或身份证号) |
企业法定代表人、投资人或负责人 |
处罚依据/处罚内容 |
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
行政处罚机关 |
贵市监处罚〔2024〕38号 |
贵港市港北区康利奶茶店 |
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制售食品 |
92450802MACQEP9209 |
莫昭敏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作以下处理: 1.责令改正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制售食品的行为; 2.没收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重瓣红玫瑰花酱”共2袋; 3.罚款人民币3000.00元,上缴国库。 |
2024年11月7日 |
贵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市场主体行政处罚决定书,同时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市场主体名下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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