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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决定信息(2024-32)

2024-11-01 17:25     来源:贵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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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行政相对人名称

违法行为种类


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注册号或身份证号)

企业法定代表人、投资人或负责人

处罚依据/处罚内容


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行政处罚机关


贵市监处罚〔2024〕32号

老百姓大药房连锁(广西)有限公司贵港桥圩第二人民医院店

销售劣药“小柴胡颗粒”

91450800MA5N74WH9N

陆雪慧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五条的规定。作以下处理:

1.没收劣药“小柴胡颗粒”(生产批号:230106)2盒,货值11.8元;

2.没收违法所得857.65元;

3.免除其他行政处罚。


2024年10月31日

贵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市场主体行政处罚决定书,同时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市场主体名下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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