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违法行为种类 |
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注册号或身份证号) |
企业法定代表人、投资人或负责人 |
处罚依据/处罚内容 |
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
行政处罚机关 |
贵市监处罚〔2024〕10号 |
贵港市绿蔬园配送有限公司 |
经营标签含有虚假内容的食品 |
91450802MA5KB0J800 |
何伟健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作以下处理: 1.责令改正经营标签含有虚假内容产品的行为; 2.没收违法所得51.45元,罚款2000元,上缴国库。 |
2024年6月14日 |
贵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市场主体行政处罚决定书,同时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市场主体名下公示。
文件下载:
关联文件: